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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2-07-12 09:50:00 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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镇赉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

  镇政发〔2022〕6号

 

   各乡(镇)人民政府、国有农林牧渔场、街道办事处,经济开发区管委会,县政府各部门:

  根据工作需要,县政府决定将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如下:

  副县长范立家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。受县长委托分管吉林镇赉经济开发区。协助县长分管县政府办公室、县发展和改革局(县项目中心)、县财政局、县自然资源局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县应急管理局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、县行政学校。

  联系县人大、县政协、县纪委监委、县委组织部、县委统战部(民族宗教事务局)、县人民武装部、县直机关党工委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、县巡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、县老干部服务中心、县社会保险局、县税务局、县侨联、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、县消防救援大队。

  副县长邰国文 协助县长分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县交通运输局、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、县招商引资工作办公室、县镇东街道办事处、县鹤城街道办事处、县赉北街道办事处。

  联系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镇赉县分局、县邮政局、白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镇赉管理部。

  副县长冯晓明 协助县长分管县工业和信息化局(县科学技术局、县中小企业发展局)、县商务局(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)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、县政务服务局(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、县“放管服”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)、县能源局、县金融服务中心、县石油协调办公室。

  协助常务副县长分管县发展和改革局(县项目中心)。

  联系县总工会、供电中心、中国人民银行镇赉县支行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白城监管分局镇赉办事处、中国工商银行镇赉县支行、中国银行镇赉县支行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赉县支行、中国建设银行镇赉县支行、中国农业银行镇赉县支行、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镇赉县支行、吉林镇赉农村商业银行、镇赉中银富登村镇银行、驻镇各保险公司、驻镇各通信公司、县统计局、县工商业联合会、吉林油田英台采油厂、中国铁路物资工业(集团)镇赉粮食物流有限公司、中国石油吉林白城销售分公司镇赉经营处、吉林盐业集团镇赉有限公司。

  县政府领导同志的其他工作分工不变。

 

  

  镇赉县人民政府

  2022年7月11日

  (此件公开发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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